大连海关关于AA类企业和
红名单企业报送2007年进出口数据的通知
根据《2007年全国海关稽查工作要点》和验证稽查的有关规定,加强对AA类企业和红名单企业的管理,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现要求AA类企业和总署红名单企业于12月15日前报送进出口业务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填报要求:
1、 思想重视:各单位要认真对待此项填报工作,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如发现有虚报数据的情况,将给予降级处理。
2、 填报说明:各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填报相应表格,后附填表说明,注明各数据的填报依据和来源。
3、 资料报送:填报数据后,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请填报单位送达大连海关稽查处。
联系人:大连海关稽查处
邓国风;电话:82618055
刘延风;电话:82515613
崔建华;电话:82515615
金英姿;电话:82515614
李玉海;电话:82515619
附件:
1、内控制度情况调查表
2、一般贸易进口情况明细表
3、加工贸易料件进口情况明细表
4、加工贸易成品出口情况明细表
5、加工贸易单耗情况表
6、减免税货物进口情况表
大连海关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