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携带宠物出境的旅客办理动物检疫并出具《动物卫生证书》

由旅客携带

携带出境宠物检疫功能模块专为满足旅客的携带宠物出境检疫需求而设计,通过集成“互联网+海关”平台和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了一站式申报、进度查询和证书管理,确保您的宠物符合出境检疫要求。
利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实现“四个一”目标。
一是服务“一站式”。实现旅客自助申报,全过程只跑一次,解决旅客往返跑的问题。
二是全程“一张纸”。从申报到检疫完成,只生成纸质检疫证书,有效提升数字化水平,实现业务流程数字化。
三是数据“一个池”。所有经办的伴侣动物信息可由各隶属海关共享,有效防范“道具宠物”,实现检疫监管智能化。
四是生成“一套表”。通过智能统计分析功能,有效提升分析研判和预警能力,实现业务统计和质量分析自动化。



携带人持有护照、台胞证或港澳通行证等符合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的有效出入境证件。
只受理北京关区伴侣动物的出境申报。北京关区判定:只认可在北京地区动物医院接种狂犬疫苗记录,动物医院必须在北京市农业农村部门认可的狂犬免疫定点医院名单内。
距旅客出发前10-14天可以办理。先在系统上申报审核,待通过后,再拨打电话预约。
欧盟、英国:证书有效期10个自然日;其他国家:证书有效期14个自然日。
狂犬病免疫应在有效期内,接种证明应贴有疫苗标签,疫苗注射日期清晰,每剂疫苗均加印疫苗注射单位公章或免疫章。输入国家(地区)未要求狂犬疫苗免疫或对免疫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免疫本应提供首页和疫苗信息页。也需要上传疫苗本首页、疫苗贴纸页。
可以受理。应提交情况说明书或关系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