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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与信访活动应遵守《信访工作条例》。
二、本栏目仅受理信访申请。业务咨询和廉政、走私举报等事项,请向本网站相关栏目提出。
三、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请尽量向有权处理的本级海关单位提出信访申请,以便及时得到处理。
四、根据《信访工作条例》,所提信访事项有关海关单位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请勿向其上级机关重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五、满洲里海关信访
工作机构:满洲里海关办公室;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东五道街75号
邮政编码:021400
投诉电话:0470-6269008
信访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六、若您向隶属海关提出信访诉求,请在各隶属海关信访渠道处联系办理。
请您确保所留电子信箱真实有效,以便及时得到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