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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1. 对大连海关内设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 对大连海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办理流程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信访举报,按照有关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办理,属于实名检举控告的,将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并按规定进行结果反馈。
三、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411-66864203;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60号大连海关党委纪检组,邮编116000。
互联网举报地址:大连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廉政举报”栏目
四、其他须知
举报人应据实举报,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